
赵惠霞,女,1960年2月出生,河南洛阳人。文学学士,二级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1984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,获文学学士学位。
1984年7月开始在西安石油大学工作。1984年至2002年在经济管理学院基础课教研室任教。2003年起担任人文学院中文系主任,2014年起担任人文学院美学美育研究中心主任。
2003年被学校聘为“校级校聘学术带头人”,2008年被学校聘为“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科带头人”;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汉语教学督导专家组组长、校大学生文化活动总监;此外,还担任世界美学研究会、中华美学研究会、中外文艺理论研究会会员,以及陕西省大学语文研究会、陕西省留学生教育协会、陕西国际汉语教育学会会员。
长期从事美学理论的研究与教学工作,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3项、教育厅基金项目6项、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所项目3项、校级教科研项目26项;参与国家重大社科基金项目2项、省社科基金项目4项、其他项目10余项;主持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;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;在《哲学研究》《人文杂志》等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,其中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《新华文摘》《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文摘》《北大学报》等期刊摘录论文6篇,被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12篇、索引6篇;获奖成果13项,其中省级5项、厅级5项、校级3项。主编《现代美学教程》《大学语文》等教材5部。
长期从事人文素质教育、汉语言文学专业、汉语国际教育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,先后主持完成省级教改项目3项、校级教改项目10余项,先后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,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,省级优秀教材1部,发表教改论文20余篇。
2011年3月,获得陕西省教育工委颁发的“巾帼建功标兵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