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涛,女,1968年1月出生,陕西旬阳人。心理学博士,教授。
1987年毕业于陕西省外国语师范专科学校;1993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,获得心理学硕士学位;2006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,获得心理学博士学位。
1987年7月至1988年9月在陕西省白河县第二中学工作;1988年9月至1990年9月在陕西省白河县城关中学工作;2003年起在西安石油大学工作。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二十余年,主要研究领域为家庭婚姻心理、心理咨询。现任西安石油大学人文学院院长。
任教以来,一直坚守在教学工作第一线,从事本科生、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工作,主讲了《教育心理学》《普通心理学》《新闻心理学》《运动心理学》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等多门课程。2008年起,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,已指导研究生40余人。
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、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等科研课题8项,主持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项目“陕西民间艺术保护与文创设计科普基地”1项。出版学术专著2部,发表论文40余篇。专著《心理学视野中的婚姻承诺》获“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”二等奖。论文“心理治疗技术的新发展:虚拟现实及其应用”获“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”三等奖。论文“高校危机事件后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”获“第十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”三等奖。“基于‘五段一体式’艺术设计类创意人才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践”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。
创办了西安石油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,积极开展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心理咨询工作,为大学生进行人生观、价值观方面的教育和引导,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生活和学业中的心理问题,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。
兼任陕西省高等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;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,陕西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;西安石油大学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;西安石油大学社科联副主席;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委;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;陕西省心理学会会员。2018年被评为西安石油大学师德先进个人。
2014年入选首批“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支持计划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