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清,女,1966年7月出生,陕西潼关人。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,研究馆员,硕士生导师。
1988年6月毕业于西北林学院林业经济专业,大专。2000年6月,毕业于陕西省委党校西北五省(区)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;2004年6月,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,获硕士学位。
1988年9月至2001年8月,在陕西华县林业工作站工作。2004年8月开始在西安石油大学图书馆工作。
长期从事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。主要承担图书编目、书目审校、馆藏书目数据维护、新进编目人员业务培训,负责编目岗位业务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、岗位业务工作改革与实施,同时,参与图书馆领导制定相关业务拓展实施方案。参加宝鸡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课题“公共图书馆总分馆(点)制体系建设研究”、陕西文化和旅游厅主持的陕西“十三五”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征集编撰工作、渭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编撰工作。主持完成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基于实证分析的陕西图书馆职业伦理规范建设研究”1项,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,获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。独立撰写出版专著《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研究》1部,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3篇,其中CSSCI收录12篇。
兼任民进党西安石油大学支部会宣传主委。